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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现对上述公告予以补充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2022年度,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下属公司,下同)将向关联方浙江中宝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实业”)和他的下属公司采购机床配件、采购设备,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将向关联方日发集团和他的下属公司、中宝实业和他的下属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特集团”)和他的下属公司、万丰锦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机床产品及配件,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械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器及配件;服务:实业投资,机械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器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日发集团拥有多家下属公司,如浙江日发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日发纺织机技术有限公司、五都投资有限公司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日发集团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公司与其下属公司受同一控制股权的人控制。

  3、日发集团和他的下属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零部件、制冷设备零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件、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房产销售;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

  中宝实业拥有多家下属公司,如浙江自力机械有限公司、浙江中宝自控元件有限公司等。

  3、中宝实业和他的下属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生产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及电子科技类产品;民用航空器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万丰奥特集团拥有多家下属公司,如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万丰奥特集团和他的下属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3、万丰奥特集团和他的下属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智能机器人、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万丰锦源集团拥有多家下属公司,如浙江万丰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等。

  3、万丰锦源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022年度,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下属公司,下同)将向关联方浙江中宝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实业”)和他的下属公司采购机床配件、采购设备,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将向关联方日发集团和他的下属公司、中宝实业和他的下属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特集团”)和他的下属公司、万丰锦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机床产品及配件,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吴捷先生、王本善先生、黄海波先生及陆平山先生已回避表决。

  注1:因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方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械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器及配件;服务:实业投资,机械电子科技类产品、电器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零部件、制冷设备零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件、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房产销售;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生产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及电子科技类产品;民用航空器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智能机器人、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Parcelair Limited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022年度,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控股下属公司,下同)将向关联方浙江中宝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宝实业”)及其下属公司采购机床配件、采购设备,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将向关联方日发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中宝实业及其下属公司、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奥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万丰锦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机床产品及配件,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50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吴捷先生、王本善先生、黄海波先生及陆平山先生已回避表决。

  注1:因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方信息,因此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机械电子产品、电器及配件;服务:实业投资,机械电子产品、电器及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汽车零部件、制冷设备零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项目除外);房产销售;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生产销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及电子产品;民用航空器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智能机器人、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Parcelair Limited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关联方均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市场行情报价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事物的规模,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逐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公司效益和制造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与影响力,保证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公司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经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之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日发精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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